求职首页
|
简历写作
|
简历封面
|
简历模版
|
面试准备
|
面试试题
|
名企面试
|
政策法规
您现在的位置:
爱我大兴
>>
求职
>>
政策法规
>> 文章正文
沈阳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
http://www.25dx.com
爱我大兴
辽宁沈阳市人事局日前发布了2004年
毕业生
就业新政策,规定本科以上学历的
毕业生
可先落户后找工作,同时取消了专科生到沈阳工作的专业限制,以促进
毕业生
充分就业。新政策规定,本科以上学历
毕业生
到沈阳市工作,可先办理落户手续,后找接收单位;其人事档案由沈阳市
毕业生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管理;户口可落在沈阳市
毕业生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口,也可以落在亲朋好友家。凡
毕业生
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,由沈阳市
毕业生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。新政策规定,省属以上院校专科(含高职)
毕业生
到沈阳就业,须先找到接收单位,后办理
毕业生
就业落户手续。
文章来源:
网络搜集
上一个文章:
沪籍应届毕业生参加相关培训 合格者享5成补贴
下一个文章:
北京2004年高校毕业生:自主创业可免费存档两年
相关链接
没有相关文章
最新更新
·
求职路上八大不该有心…
·
你适合通过什么方式求…
·
知己知彼:人力资源招…
·
总结:求职面试经典问…
·
面试秘诀!!!
·
知名外企招聘5大秘诀
·
16个经典面试问题回答…
·
济南师范生就业不受限…
·
北京2004年高校毕业生…
·
沈阳本科以上毕业生可…
·
沪籍应届毕业生参加相…
·
北京师范生双向选择就…
·
北京就业形势严峻 十类…
·
河南对高校毕业生就业…
·
北京市属单位接收高校…
精彩推介